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严打”刑事政策及其实践的历史考察/秦德良(11)

第三次全国性的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严打”分为三个阶段,三条战线。

第一个阶段从2001年4月到5月。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6月到2002年6月。第三个阶段从2002年7月至2002年底。

第一条战线,以深入开展全国性的“打黑除恶”为龙头,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斗争。

2001年4月2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通告》,敦促“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1年9月3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由此拉开了第三次全国性的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严打”序幕。

第二条战线,全国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2001年4月18日公安部发出《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要求各地对于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私藏、持有、盗窃、抢夺、抢劫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人员,凡在5月18日前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主动交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凡在5月18日后拒不投案自首或拒不交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依法予以严惩。全国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此前,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部署,从3月初开始普遍开展了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的安全大检查,收缴了大量的非法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依法拘捕了一大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三条战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在2001年4月至2002年底,根据国务院2001年4月27日《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决定》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斗争。公安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部署开展了打击金融票证犯罪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制贩假币犯罪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等的专项斗争。

200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241万起,比2000年增加20.9%。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网上逃犯12万多名。……“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收缴非法枪支138万支,其中军用枪12508支;子弹1283万发、炸药5409吨、雷管1680万枚;查处涉爆涉枪案件11万起,打击处理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24万名。各级公安机关狠狠打击了制贩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税犯罪、制贩假币、金融票证犯罪和传销违法犯罪。2001年4月至12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37]


总共1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