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刑事政策及其实践的历史考察/秦德良(13)
犯罪发展有一定规律,面对犯罪高峰,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这可以说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实施的刑事政策。但中国的“严打”刑事政策与国外不同,国外的“严打”可以称为“重重”,即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打击。而中国特色的“严打”有鲜明特点:由执政党与政府发动,全民动员,大造声势,把罪犯当作敌人,“严打”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斗争、阶级斗争和军事斗争。司法仅仅成了执政党与政府实施“严打”刑事政策的工具,这深深体现了20世纪镇反“严打”的烙印。在“严打”刑事政策的高压下探索法治治理模式,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现代中国对法治的理想与不懈追求以及认真践履的态度,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面临的各种综合性、全局性的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矛盾、处理违法犯罪手段的单一,追求短期功利效应等因素促成了“严打”刑事政策处于欲罢不能、欲说还羞的尴尬状态。实施了多年的“严打”刑事政策已经使这一政策所能够发挥的优势作用发挥殆尽,其之所以尴尬,根本上因为这一政策本身与法治模式不合。
(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刑事政策?
笔者认为,目前我们所坚持的中国特色的“严打”政策应该全面放弃,取而代之的是“抓大放小”或者说“重重”“轻轻”的刑事政策,继续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全面实施科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重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作出解释,尤其是改变“严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政策,赋予“严打”以“重重”的科学内涵。
2005年6月,北京警方在备战奥运安保的关键阶段,推出了四张网整体防控模式:巡逻防控网、社区防控网、治安防控网、内部单位防控网。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表示,北京正在经历一场警务革命,由原来的周期性的集中一段时间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严重犯罪的严打模式,过渡到平时加强犯罪预防、控制的四张网整体防控模式。这个被称为四张网的格局包括:巡逻网包“线”,盯全市主要大街、重点繁华地区、高发案地区;社区网包“块”,看社区内的人、地、物、事;内保网控制围墙内,指挥中心与军工、水电气热等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内部监控系统相连。三张网外的“吃、住、行、销、乐”行业,由治安网负责。”[43]
北京警方取代“严打”模式而实施的四张网整体防控的“全时空打击”模式让我们看到了取消“严打”政策,实施科学的法治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希望,但从观念上,实践上真正取消“严打”政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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