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刑事政策及其实践的历史考察/秦德良(4)
3、《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1951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中层”是指隐藏在军政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内层”是指打入中共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外层”是指隐藏在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该指示要求各级政府由首长负责清理“中层”“内层”。[14]
4、《关于处理错捕、错押、错判、错杀问题的指示》
1953年上半年,镇反运动结束。整个运动进行中虽然出现过“右”(宽大无边)与“左”(大捕大杀,量刑过重)的错误倾向,但纠正得很及时。1953年4月,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处理错捕、错押、错判、错杀问题的指示》,各地有组织地又复审多次。党和政府已尽最大努力使镇反运动中的偏差减少到最小程度。
从1950年至1952年,公安部门破获了刑事案件20.4万余件,全国治安情况大为好转,1950年刑事案件发生率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九,1951年大幅度下降为万分之五点九,1952年为万分之四点二,1953年为万分之五。[15] 在整个运动中,共杀掉反革命分子71万人,关押129万人,管制123万人。[16] 可以说,镇反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四)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特点
第一,毛泽东时代的镇反运动表现出了典型的政治性、军事性、行政性、全民性、阶级专政性。
第二,“严打”政策是在镇反与军事剿匪同步进行实践中逐渐摸索出来的,最初没有理论指导,也没有法律约束,主要是在政策指导下运作的,显示了较强的功利性。
第三,基本上是以严厉打击严重反革命犯罪分子的“从重、从快”“稳准狠”的“严打”政策为指导,镇
压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仅处于次要地位。
第四,反革命分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特别多,不亚于一场大的战争死亡人数,虽然对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收效显著,但强化了中共和普通百姓以中共领导,全民参与,大捕大杀,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分子,以政治与军事化的革命运动方式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严打”思维,而这种具有政治性、行政性、军事性、阶级专政性的中共领导,专门机关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严打”,开创了共和国司法附属于政治的先河,同时不够理性地附和了人民群众的死刑报应观念,对我国后来的“严打”政策与实践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二、发展时期:对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
(一)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严打”思想、政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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