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损与观念抵牾: 当代中国律师业的两大难题/李轩(26)
一旦律师成了商人,其所遵循的首要宗旨,就不再是“公正”而是“利益”。对于一个个商人面孔的律师,你又能说什么呢?是该额首相庆还是该呼唤意识回归呢?
2.5.3 朝阳产业与短期行为
本来,律师在中国的兴起与兴盛,不过十几年的事儿。与国外相比,中国的律师业只是刚刚起步,真正是朝阳产业,有着光明的未来。然而,正是在这一朝阳产业里,我们却不断发现律师们在以一种世纪末的心态相互争夺着,以求分得最大、最美的那一块蛋糕。于是,有些律师会满口甜言,一千个允诺以求把案子拉到自己手里;有些律师会想尽办法拉关系、走后门,使自己代理一方处于有利的诉讼地位;有些律师会强不知以为知,把自己打扮得无所不晓、无所不能,连蒙带骗的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有些律师可以与某些法官串通一气,对当事人加以哄骗威胁。于是在不同律师事务所之间、不同律师之间、甚至同所律师之间相互拆台、相互挤兑,为案源、为分红而争吵不休、散伙分离的现象司空见惯。于是律师在这一件又一件的短期行为之中名声扫地,整个律师界的声誉也随之受到损害。在委托人眼里,这些律师唯利是图,云山雾罩,不知所云,不可信赖;在法官眼里,这些律师对法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法庭上胡说八道,且心不在焉,答非所问;在老百姓眼里,这些律师是帮富不帮穷,避之唯恐不及。
一旦律师受一种不稳定的心态所左右,一旦律师成了商人,一切唯利是图,一切唯利是论;那么,他与旧社会的“讼棍”就没有了本质区别。
2.5.4 在金钱和关系网里拼争
评价一个律师成功与否,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标准:赚钱多少;评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成功与否,还是赚钱多少。当代的律师们也如商行的经理一样,在绞尽脑汁的赚钱,赚钱。按照这一宗旨,各事务所不断地分化、重组,各律师之间寻找着最佳的利益组合。对一个兼职律师而言,事务所给予的提成比例的高低,往往决定着他的去留;而事务所也希望多一些兼职律师,以便得一部分利益,分摊一部分费用。事务所之间、专职律师之间、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之间,在激烈地争夺着案源。于是,拆台的事儿多补台的事儿少。赚钱闹得大家伙晕头转向,不可开交。
除了为钱着急,律师们还必须为编织自己的关系网而较劲,搓火。在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旧的行为规范尚未消除,新的规范又必须遵守。平心而论,处在双重标准、双重体制下的当代中国律师实在是不容易的。处在发展初期的律师们,每个人必须运用个人的力量,影响自己的代理人,以求得信赖;每个人必须发挥个人的力量,去赢得法官的认同,以求得合作。为实现这些目标,律师本人不得不努力营造、编织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创造一个可赖以生存的人文环境。圈子的存在与否,决定着律师能否生存;圈子的大小、层次的高低决定着律师能够取得多大的成功、获得多大的收入。为此,律师必须竭尽全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社会活动家,其法律知识水平的优劣倒在其次了。现阶段,一个律师很难依靠事务所来生存,因为中国还没有发展到看事务所的牌子决定是否委托律师的程度。律师本身就是自己的牌子,而事务所只不过是一件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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