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司法能力与公共秩序保留司法运作的法律控制/林智明(13)
参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页;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95页。
[英]莫里斯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
张宏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1页。
[英]莫里斯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页。
[加]William•Tetley:《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刘兴莉译,黄进校,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
[英]莫里斯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页。
黄进、郭华成:《再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问题》,载《河北法学》1998年第2期。
参李双元主编: 《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3页。
徐冬根:《国际私法趋势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2页。
曹建明主编:《法官职业道德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9页。
朱克鹏:《论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运用》,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科学版),1997年第2期。
波斯纳将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比喻为“黑箱”,认为法律只是用来帮助确定判决起始方向提供原始材料,许多非法律成分在黑箱里发挥重要作用、影响甚至决定着判决的最终结果。参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5页。
[法] 巴蒂福尔、拉加德:《国际私法总论》,陈洪武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出版社,1989年版,第91页。
[英]莫里斯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8页。
参田成有:《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官造法》,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4期。
英国法官宣称法院在运用公共政策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场合,只拥有“残留的自由裁量权”。参[英]莫里斯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

(来源: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2/14/2006)

总共1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