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的法律问题/向品(6)
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面对一年高过一年的高考移民热,到底应采取什么手段才合适而不致引起非议呢?
1、制定专门的《学生法》、《考试法》等法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法律应明确规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一些基本条件和资格,特别是对高考报名中的户籍条件做出明确的严格规范。通过立法,改变目前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园招生录取工作上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录取人数比例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设立听证程序,在听取公民、各地方、学生家长和参加高考的当事人等各方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出名额分配计划,进行公示,经过异议审查之后,确定最后的方案。
2、继续保留对某些残疾人、经济、文化教育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教育落后地区的各方面扶持,尽快改变落后地区的教育条件。
3、考生通过不正当迁徙户口手段达到有限录取的违法行为设定统一制裁的方法;对行政机关利用职权违法办理户籍迁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政策已给考生造成的不当伤害要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或给予补偿。⑦
参考资料:
①详见www.cqwb.com.cn/webnews/htm/2005/9/16/161677.shtml
②详见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print/67488.html
③详见关保英《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3期
④狄骥《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⑤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⑥王锡锌《正当法律程序与“最低限度的公正”》,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2期
⑦缪愫生《高考移民的法律控制》,载《行政与法》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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