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务指南(一)/李少华(4)
分则是针对特别的有名合同进行的专门规范,其中与我们业务联系较多的有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4合同法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民法通则》是规范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而《合同法》仅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因而相对于《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合同法》是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只有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合同法》总则相对于《合同法》分则属于普通法,《合同法》分则优先《合同法》总则适用。分则有规定的适用《合同法》的分则的规定,分则没有规定的适用总则的规定,总则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下至上,层层递进。
当事人意思优先(合同自由)原则。
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允许当事人排除适用的。
《合同法》中存在着大量的任意性规范,这些任意性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通过协商不能补充,通过合同的其它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时方才适用。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意思的不备,后面我们会专门谈到《合同法》中的任意性规范。
5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合同法》第一章规定了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有约必守原则。这是《合同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一般原则性的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就是诚实交易、善良行事、有约必守。法律不保护恶意的人。
《合同法》是一部效率的法律,也是一部秩序的法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6合同有多种形式,当然不仅指合同书。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优点在于内容明确,易于证明。口头形式的优点在于方便快捷,但内容不甚明确,不易证明,易发生争议。因此,除价款极少或即时履行的以外,应当尽可能的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合同并不单指合同书。口头的合同也会产生与合同书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前提是——你要能够证明你们约定了这样的内容。
7合同书形式是最优的,所以它才最常用。
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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