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市之间的法院岂能如此踢皮球/谷辽海
两省市之间的法院岂能如此踢皮球
来源于: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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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年03月16日
国资委介入企业产权纠纷,滥用行政权力确认民营企业的资产,导致受害企业告状无门;两省市的法院在国资委面前竟然显得如此无奈.....
2006年3月,“两会”前夕,《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黑龙江省和北京市的两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违法案件来回踢皮球的事情,致使受害企业无处告状,至今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案件还没有任何进展……
2006年1月18日,哈尔滨丰田纯牌零件特约经销中心(以下简称为丰田中心)第三次来到了首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呈递了行政申诉状。与此同时,也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资委)提交了一份要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申请报告。丰田中心因经营了十几年的资产突然间被国资委办公厅界定为国有,从而在哈尔滨市两级法院的一场财产权纠纷案件中接连败诉。
两级法院认为,丰田中心对国资委的产权界定如有异议,应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为此,丰田中心于2005年3月将国资委推上了行政诉讼的被告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案后经审查,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法院认为,国资委只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并不履行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国资委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与此同时,法院指出,“国资委作出的产权界定只是国资委的一份答复意见,不具有任何行政效力。”因此法院裁定,丰田中心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拿到了行政裁定,丰田中心回到哈尔滨,要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然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是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丰田中心的再审申请。同年10月,丰田中心再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审,同样也是再次被驳回申诉。
飞来的“横祸”
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丰田中心创建于1992年5月,是由王建斌个人作为承包人的深圳进出口贸易集团机电配件公司商场和哈尔滨机电设备工程公司等4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160万,名义是全民与集体所有制联营,在实际运营中,除深圳机电商场、哈尔滨机电设备工程公司投资外,其他2家资金由王建斌个人投入。其中,王建斌以个人承包的深圳机电商场名义投资了80万元。由于王建斌曾经是哈尔滨市广来汽车配件公司(以下简称广来公司)的负责人(1995年之前),丰田中心与广来公司两家又是合同供货单位,考虑到银行往来手续的繁琐和时间的拖延,王建斌在1992年5月18日把广来公司应支付深圳机电商场的80万元货款,直接以深圳机电商场名义转入作为“丰田中心”的验资款,随后在不到半月的时间里,即1992年6月4日,深圳机电商场付给了广来公司80万元的汽车配件。王建斌此举,曾经被怀疑涉嫌犯罪,2000年10月14日,针对这笔80万元的往来账目,哈尔滨市纪检委对王建斌采取过“两规”,其后哈尔滨市公安局、检察院对王建斌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立案侦查,但经法院最后审理,认定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罪名不成立,王建斌因在审理期间被发现公司有偷税行为,最终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了结三年后,谁都不曾想到,丰田中心及其另外两家由丰田中心参股的公司,即哈尔滨广进汽车配件经销公司(以下简称为广进公司)、哈尔滨广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广丰公司),突然之间被莫明其妙地卷入一场冤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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