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党国印(5)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对乡村进行社会动员的同时,也产生了控制农民的强大的组织系统。政权建立后,农民普遍赢得了土地,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大大减退。国家很快凭借自己的组织力量先后在农村发起了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人民公社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标志着中国乡村动员的停止。此后实际上实行了赫尔德所讲的 " 置换战略 " ,以长久地牺牲农民的利益开始了工业资本的积累。
四传统乡村社会的 " 财富 - 权威 " 结构
1 传统乡村社会及其政治需求
大量对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文献表明,传统乡村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有很大的差异,不会是一个统一模式。但是,在大部分国家的大部分历史阶段,传统乡村社会除以农业为主业之外,尚有这样的相似特征: 1 居民之间在经济上有等级差异,有穷人和富人之分(欧洲的等级差异比较固定,而中国的等级差异不固定); 2 经济与政治上与外部世界联系较弱。下面我们以这两个假设为前提讨论传统乡村社会的政治结构问题,并相信这两个假设具有充分的现实性。只有在社会处于大动荡时期,这两个假设条件才受到破坏。
所谓政治,是指人们之间、社会共同体之间形成稳定利益关系的过程以及维持稳定利益关系的规则。通常,秩序与安全是利益关系得以稳定的基本要素。良好的政治结构必须提供秩序和安全这种公共物品。所以,也可以把政治看作一种供应公共物品的制度。一个共同体的政治特征必取决于其经济特征(经济特征最终与自然环境特征有关)。依据前面的假设,在传统乡村社会,人们也要寻找一种途径,即一种政治结构,来解决秩序和安全问题。
2 " 直接民主 " 的虚假性
所谓直接民主(不是直接选举),是指共同体的主要公共决策由全体成员投票决定。如果认为乡村社会共同体因为人数少,社会事务简单,就可以实行民主决策,甚至实行 " 直接民主 " ,那么,这种看法可能过于简单。从历史实践看,各民族从来没有普遍实行过这种制度,现代西方国家在极个别的问题上才采取 " 全民公决 " 的做法。西方一些学者发现,当共同体成员超过 7 人以上,对共同体事务直接讨论决策的效率就开始下降。所以,民主制度普遍地采取代议制形式。
韦伯认为,如果有下列条件,直接民主也是可能的: 1 这个组织必须是区域性的,或其成员的数量是有限的; 2 这些成员的社会地位必须没有很大差异; 3 行政功能应该比较简单和稳定; 4 ·必须有目的地进行最低限度的人员培训。一般来说,传统乡村社会不具备韦伯所说的这些条件。韦伯认为在一个异质的社会里,直接民主会造成毫无效率的管理、令人讨厌的无能和不稳定,并且最终急剧增加暴戾的少数人统治的可能。这种少数人统治之所以可能,完全是因为缺乏技术上有效的管理而造成了协调真空。此外,直接民主方式阻碍了政治谈判和妥协的可能性(戴维·赫尔德, 1996 , 206 ~ 20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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