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知识产权解农业产业化之困/王瑜(5)
农业产业化新模式之探索
新模式是“协会加农户”
普通的农户不懂得知识产权,没有能力去开发专利和植物新品种,即使知道去申请商标,但是将一个商标培育为全国知名的,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商标是单个销售商或个人做不到的。在我国知识产权经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保护,在一个相对集中的环境里,知识产权更容易被模仿,甚至被随意使用,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尊重和相应的保护,知识产权将变得毫无意义。即使有了知识产权没有很好的策划和管理不能整合农业产业,不能解决农业产业化问题。那么我们如何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去维护管理知识产权?如何用知识产权解农业产业化之困呢?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模式,否认了以上现行的三种模式,这里提出一种新的模式:“协会加农户”模式。
具体实施:新模式加知识产权
1、协会的简单构建
协会可以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当地生产、销售、加工企业以单位会员形式加入协会,单个分散的农户也可以成为个人会员。协会的会员成员只能限制为当地的种植户和销售特色产品、加工特色产品的企业和个人,这样大家的利益是共同,会为共同的利益来积极维护知识产权,对于侵犯品牌形象和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会同仇敌忾。协会应该是民间的组织,没有政府的成分,不会受政府左右,不会因为政绩需要而急功近利。民间的协会有自己的组织规则,会员有同等的权利来决定协会的事务,将保证协会健康发展。
2、协会要取得原产地域产品的管理权
协会可以将产业化的各个环节中的生产、销售、加工者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而联结他们的就是知识产权。对于获得了原产地域产品称号的特色农业,协会首先应当获得原产地域产品的管理权。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不能只成为一个称号,更需认真对待加强管理和保护。法国布莱斯鸡是世界第一个享有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家禽。1957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关于保护“布莱斯禽”》的法令。成立了布莱斯家禽行业办公室,制定了原产地名称标准。对布来斯家禽种禽、放养方式、饲料、放养时间、放养的面积都有规定,行业办公室对饲养的条件和地域有严格界定和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认证标准。如要求每只家禽的左爪有认证圈,标有饲养者姓名,采取定期自由放养,每只家禽的放养范围为10平方米等等。这些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在我国原产地域产品的一般由政府进行管理,由于政府缺乏管理的动力和管理能力,管理工作往往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任何管理的作用。目前农产品的经销商们的掺假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农产品的声誉,比如取得原产地域产品称号的“龙口粉丝”、“金华火腿”因部分企业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导致自毁声誉的,给我们留下深深的教训。农产品的原产地域产品形象轰然倒下后,重新树立则需要长久的培育。协会可以和政府合作,以协会的名誉取得政府的授权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统一的管理,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制定严格之标准,进行严格的管理,由协会负责统一对外维护原产地域产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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