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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知识产权解农业产业化之困/王瑜(6)


3、协会取得各种知识产权

对于农作物种植方法的改良和品种的改良,协会可以委托农业科研机构进行,对此取得的专利或植物新品种,可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归属协会所有。协会完全再以专利许可方式和出售新品种的方式整合农产品的种植市场,整体提高农产品的种植水准和新品种的改良。协会可以根据农产品的等级分别注册商标,将不同的商标区别使用在不同等级的农产品上,拉大不同品种的农产品的价格差异,树立形象,确立使用品牌的优势。协会注册了商标后,制定一定的使用规则,采取许可的方式,许可销售商使用,让经销商从使用品牌上获得效益,那么就可以借商标以统一销售市场。

4、协会制定许可使用规则即可轻松管理

协会取得农产品原产地域产品的管理授权管理权,这样可以全面统一整合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市场,对于违反管理者进行坚决的清除出协会,剥夺其使用原产地域产品称号的权利。协会自己取得专利和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对会员或农户进行许可,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许可关系,更好管理。这种协会加农户的模式,协会以极少的投入,取得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会员使用,只需要按照国际市场规则制定严格标准和规范,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以后只要按制度进行管理就可以了。协会的运作也非常的轻松,规则制定后,以后只是一个悠闲而无私的裁判者。

这种模式以四两拨千斤之势,用知识产权的杠杆撬动整合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大市场,可以轻而易举地掌控从种植到采摘到包装到销售到加工所有环节,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提高当地农产品的竞争实力,让农户、销售、加工者全部从中获益,政府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和气力就能从中获得良好的政绩,有什么理由不抓紧而行呢?

※:本文根据本人在江西某县策划农业产业化知识产权管理案件出具的方案中删减改编而成,内容比较简单,只是将一种新思路呈现给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请与本人联系。

作者:王律师,知识产权公司首席顾问律师
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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