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实施能绩管理的问题和对策/傅克非(4)
二是在考核内容上,应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按照检察官职位要求的政治、业务素质,将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检察工作实绩、检察勤政、检察廉政等四个方面。政治思想品德主要考核检察官执行宪法和法律、遵守检察职业首选的表现;检察工作实绩主要考核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工作能力以及有无突出贡献等等情况;检察廉政主要考核遵守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以及廉政业绩;检察勤政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以及出勤等情况。检察工作实绩是考核的重点。
三是在考核组织上,应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成立考评委员会,统一领导检察人员的考评工作。考评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考评委员会下调考核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各内设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考核小组,加强平时考核。
四是在考核程序上,应按照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平时考核是指按照考核内容对检察人员日常发霉职责的考核,以所在部门考核为主。年度考核在每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应制作统一的年度考核手册,先由被考核人认真填写、总结,并对本年度个人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再由部门考核小组进行初评,最后由院考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考评委员会应重新审查,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五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应该将考评结果作为检察人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使能绩考核成为促进检察人员个人发展的激励机制。
【作者介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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