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 记者律师谈贩毒/马华杰(5)
王: 你对贩毒应是如何看的?
冯: 要坚决严处,要依法严处。有些法院对因贩毒既未遂的认定出现了问题,把本应认定为既遂的却认定成未遂,这是枉法,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书店查一下《人民法院案例选》,把所有贩毒案例收集到一起,你会发现毒既未遂认定尺度不同,而且有的法院认定的未遂,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是错误的,为什么还不赶快把他给杀了。
主持人: 由于时间的关系,诸毒贩的口供进行审查认定等其他问题,可直接与冯律师联系交流,他的电话是 13088086906(成都)。下次将邀请冯律师谈一谈贪污受贿中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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