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徐凤林(2)
三是现代发展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行政命令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行政命令增多,出现委托立法,国会以授权委托形式将某一特定事项立法权交给总统或某一行政机构行使。伴随现代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部门增多,成文法地位上升,判例法地位下降。美国法继承英国法律的普通法传统,承袭“遵循先例”原则,英国成文法被美国各州分别照搬。50年代后,公法领域强调人权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平等保护;私法领域注重保护私人合法权益,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从以控制权力为中心转向以提供福利和服务为中心;刑事法律体现轻刑化和非刑事化倾向。
分类一:联邦法律体系
1、美国宪法,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普通法必须遵守美国宪法,是根本大法。1788年正式生效,成为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为许多国家制定成文宪法提供了典范。
2、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如:民权法案、投票权法案、选举权利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法案、民事诉讼法等。
3、法规,一般基于国会对法律的授权,由执法机关制定。
4、普通法,由司法机关基于判决先例制定。
分类二:州法律体系
1、州宪法,州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州的其他法律法规、普通法不能与州宪法相违背。
2、州法律,由州立法机关制定。
3、州法规,基于授权,由州执法机关制定。
4、州普通法,由州司法机关制定,如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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