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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刑法学》第六版伪科学属性之侵犯财产罪(十八)/巫水清清(5)
  本书采取限定的效用侵害说。毁坏既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也包括通过对财物施加有形力或者影响力,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者减少的一切行为。(1)通过对财物行使有形力,导致财物的完整性受到物理性毁损的.当然属于毁坏财物。例如,将他人的电脑砸毁,将他人的动物杀害的,属于毁坏财物。(2)通过对财物行使有形力,导致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的、也属于毁坏财物。例如,涂黑他人的广告牌内容的,属于毁坏财物。又如,将他人的汽油与燃料油相混合的,将他人分装的大量不同纽扣相混合的,属于毁坏财物。再如,将他人汽车轮胎的气放掉的,也是毁坏财物。〔3)虽然没有直接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但使他人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的,同样是毁坏财物。例如,擅自将他人的股票低价抛售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将他人的鸟笼的门打开导致鸟飞走的、将他人鱼池的闸门打开导致鱼游入大河的,均为毁坏财物。(4)没有对财物本身施加任何影响的,不可能属于毁坏财物。例如,非法拘禁机动车的车主,或者将他人的机动车钥匙藏起来,使他人的机动车不能发挥作用的,不可能对机动车成立毁坏。
  所谓财物效用的减少或者丧失,不仅包括因为物理上、客观上的损害而导致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使他人鱼池的鱼游失,将他人的戒指扔入海中,低价抛售他人股票).而且包括因为心理上、感情上的缘故而导致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如将粪便投人他人餐具,使他人不再使用餐具);不仅包括财物本身的丧失,而且包括被害人对财物占有的丧失(如将他人财物隐藏,为了报复泄愤将他人的现金扔人水沟)等情形。"效用"还包括美观方面的效用,所以,使财物外观发生变化的,也可能是毁坏财物。例如,向他人的美术作品泼洒污物的,在供人欣赏的物体上擅自张贴广告的,也属于毁坏行为。行为是否属于毁坏.与财物能否修复没有关系,亦即,不能因为可以修复就可以否认财物被毁坏。但是,如果花费少量时间与费用即可修复的,则没有必要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下面主要就几种争议的情形略作说明∶
  第一,混合行为。将不同性质的财产混合在一起,导致不同性质的财物不可能再分开或者分开糖要花费劳动力的行为,属于毁坏财物。如前所述.将食油与柴油混合在一起的,将他人分别装在不同箩筐里的各种不同颜色、大小的纽扣混合在一起的,当然是毁坏。或许有人认为.每一颗纽扣都完好无损,因而不是毁坏。但在这样的场合,不能按一颗一颗的纽扣是否被毁坏来判断。而应当按纽扣的存在方式及其用途进行判断。
  第二,剥夺行为。即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剥夺了他人对财物的占有,隐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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