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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思考/徐凤林
2003年以来,国资委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管理的企业制度,构建以《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为指导内容的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和班子建设三级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初步起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守旧,头脑僵化,创新意识不足,对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认识不足,单纯追求经济指标,忽视职工主人翁地位。
二是责任分工问题。一些企业工会合并在“党群工作部”,纳入企业职能部门工作系列,被视为后勤保障的“三类科室”,导致工会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一些企业负责人缺乏民主意识,工作搞“一言堂”,对组织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热情不高,心存畏难情绪。
三是选人与能力问题。个别职工代表缺乏参与管理意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害怕提出不同意见得罪领导担心打击报复;选举职工代表态度不严肃,走马观花,应付工作,致使个别不具备相应素质的人成为职工代表。
四是发挥作用问题。个别职工董事角色定位不明晰,董事兼工会主席影响其立场与站位;按照职工董事管理和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管理层、职代会和工会等为职工董事提供工作条件的规定尚未完全得到落实。维护出资人利益与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关系需进一步探讨,科学决策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鉴于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对策:
对策一: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深刻认识创新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有利于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规范企业经营者行为;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好搞活企业。
对策二:完善职代会制度。 围绕落实职代会制度,以《中国工会章程》为基本准则,落实《国资委党委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保障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
对策三:完善董事管理制度。 围绕落实《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以市场为中心和依托的现代化管理观念,组织职工董事参加业务培训,掌握《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提高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就职工利益诉求与董事会成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听取外部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决议事项的议案拟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的信息沟通机制,推动构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公司制度为核心,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明确了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出资者提供信心,促使经营者尽职,激发职工积极性,确保企业高效运作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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