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解析/徐凤林
精神损害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心理、生理上的痛苦,导致精神活动出现障碍,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损失指人身利益遭受侵害。精神损害赔偿指当事人由于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民法典》《国家赔偿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后果等情况酌定赔偿数额。
笔者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范围、主体、赔偿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法理解析,希望有助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更好的保护精神损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影响
1.对受害人的影响。获得精神损失费赔偿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因精神痛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支付心理咨询费、治疗精神疾病,恢复身心健康。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认可和补偿,能给受害人带来心理上的慰藉,让受害人感受到法律对其权益的保护,有助于缓解精神压力和痛苦。
2.对侵权人的影响。承担精神损失费赔偿责任给侵权人带来经济压力,使其为侵权行为付出代价,起到威慑作用,促其今后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侵权行为导致赔偿精神损失费,对侵权人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使其在社会交往、商业活动等方面受一定限制。
3.对社会的影响。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情形和规则,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精神损失赔偿制度体现社会对受害人精神权益的重视,确保受害人在遭受精神损害时能够得到合理补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民法典》第1183条第1款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根据受害人一方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受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责任方式的适用规则等进行了明确。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