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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翟峰(16)
而在我国,人大立法听证会更多的是出现于立法程序中,尤其是出现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时的立法程序之中的。例如,我国立法听证最早起源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市民旁听”制度,随后深圳市人大立法听证进一步显示了强大的民主立法的影响力。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税起征点召开专门的听证会,而使人大立法听证制度进一步显示了全国性的影响力。
如今,人大立法听证已愈来愈在不同层级的立法机构中得以广泛推行了。而其听证的范围亦愈来愈扩大,即不仅涉及城市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而且亦涉及社会保障、民生养老、旅游发展、文化产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虽然,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立法听证的协商民主效应愈来愈明显,然而,立法听证作为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种创造性的实践,亦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如从其目前的实践效果来分析,确实还存在着因过于追求形式而忽略了对各方意见真实表达的倾向。
鉴此,为使立法听证这一人大制度中的社会领域协商民主创造性的实践形式能在有利听证各方真实表达其意见,故尚需各地人大常委会应在遵循我国《立法法》原则性规定的前提下,尽快制定有关地方立法听证的地方性法规,使地方立法听证工作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而合理规定立法听证的范围为涉及省域范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对相关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大影响及对不同利益群体有较大冲突等,亦是有必要的。
此外,合理确定具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陈述意见水平的立法听证陈述人、严格立法听证的程序规范、确保听证参加人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合理确定听证陈述人的发言时间及其发言顺序和发言形式极,以及充分使用立法听证成果和建立立法听证反馈制度等,皆对保护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听证、培养广大公民对立法听证的参与意识,促使各方在真实表达立法听证之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听证制度有切实之效。
2、预算协商的主要表现形式——即人大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而该参与式预算的实践,则尚需在更广泛的领域推广发展。
起源于浙江省温岭市创造性实践活动,并在江苏无锡、河南焦作、黑龙江哈尔滨等地得到一定试验的民主恳谈会,主要是在基层人大预算决策前,以民主恳谈会的形式,鼓励民众参与预算讨论,就当地的年度预算形成初步的共识,然后再通过人大会的形式形成最终决定。而在浙江省温岭市创造性实践活动中发挥着典型示范作用的基层人大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的成功模式,最为突出的当属该市泽国镇人大将民主恳谈与预算审查相结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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