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翟峰(23)
其二,要在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中,进一步增加透明度。故此,即应做到:
一要加强党对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领导。由于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工作的一部分,因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
二要坚持把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纳入同级党委的整体工作布局中,自觉把同级党委决策作为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
三要坚持把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当成既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的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同时又是实行国家事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机制保障。此即说,应坚持把县乡两级人大(包括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视为本行政区域人民共同意志的表现。
其三,要在推动基层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故此,即应做到:
一要在联系中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应知,由于人大的最大政治优势是联系群众广泛,因其可很好地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的政治领导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故而县乡两级基层人大应充分利用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更直接的政治优势,即在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重大决策上来。
二要在联系中探索何以通过协商开展围绕发展大局的相应工作。为此,即有必要通过自觉维护同级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地位、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同级党委工作的思想意识,围绕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好相应工作,落实好同级党委意图,科学行使重大事项的备案审批和决定权,做到党委不包办、人大不失职,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凝聚人心、积蓄力量。
5、尚需在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方面进一步完善。
在当前人大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运用好协商民主的机理,除了要着重研究解决好立法过程中的协商、监督过程中的协商这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之外,还有必要进一步着重研究解决好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的问题。由于我国各级人大共有260多万代表,发挥好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即可谓是积极开展人大协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如通过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增加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吸收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通过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以便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法规作用;通过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利进一步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进行直接沟通协商,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机制,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以利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并促使代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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