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翟峰(29)
[19]翟峰. 基于人大制度的社会领域协商民主 [J].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77-83.
[20]翟峰.从四川罗江设立专职人大代表想到的 [J].上海人大月刊,2010,(8):23-25.人大研究杂志. 2010,(9):33-35.
[21]翟峰人大代表履职谈 [M].香港 中新出版社,2010.45-48.
[22]翟峰.人大制度中社会领域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完善 [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49-53.
[23]刘佳陈婷.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向阳样本 [J].四川日报.2015.(4) 。
注释:该论文中的相当部分内容,曾以九三学社四川省委相关研究课题组的名义而获得民主党派中央(九三学社中央)颁发的年度调研成果奖(本文作者翟峰系当时该课题组具体执笔人);而该论文中的大部分所涉系列观点,亦曾分别以相关文论和本文作者翟峰署名的形式,先后在《人大研究》《法治与社会》《上海人大月刊》《四川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江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政治综合类期刊、相关学术类期刊上得以发表。而本文作者翟峰于今重新汇撰的该篇约近3.3万字的论文,即系在北大法律信息网首发。
作者简介:翟峰,长期从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工作,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即吸收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并曾多年聘任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四川省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系十三届九三学社中央专委委员、九三学社中央表彰的第二批“九三楷模”及其先后三次表彰的“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四川省第十至十二届人大代表、广元市第四至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第四至五届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多年坚持人大制度理论、人大代表履职、人大立法、民主法治建设、民主政治协商等方面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多次参与地方立法的调研和统稿工作,数十次参与省内外相关方面的讲座培训宣讲活动;曾获人民日报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制度理论征文奖、民主党派中央调研成果奖、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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