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的调研报告/徐凤林(3)
建议二: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强职工获得感为目标,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则,建立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机制,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实施新八级岗位绩效工资薪酬激励机制。对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促进薪酬分配向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对技能人才,设置技术工人工作和生活性补贴。对苦、脏、累、险岗位的设置高温寒噪音污染等作业环境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落实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奖励措施。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机制,协商福利待遇。逐渐完善职工体检、困难慰问等福利制度,改善食堂、宿舍班车等后勤设施,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智慧,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积极性,打造共谋发展、和谐共赢命运共同体。
建议三: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作用,深入开展集中要约行动
以落实三方责任,部门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合力为举措,围绕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推进集体协商“以技提薪”赋能产业工人、推进集体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三项行动目标,发挥市总工会统领作用,指导基层工会健全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以行业(区域)协商为重点,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多层级的沟通协商机制,以“新八级”技能岗位工资制、绩效薪酬分配制度、技术创新激励制度、低工资劳动者收入水平、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津贴补贴和福利标准六项协商内容为重点,依法行使要约权,全方位开展集中要约行动。运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畅通常态化要约机制,依法开展常态化集中要约行动,确保要约效果。完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协商流程、拓展协商内容,在新业态企业、技能人才聚集、用工集中行业(区域)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行业职业技能等级体系,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培育协商典型,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搞好协商指导监督和合同履约审查备案,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依法开展劳动行政执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议四: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
以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为重点,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基础知识、集体协商策略技巧培训,搞好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代表培训、起草文本,提升开展集体协商的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加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培育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建设,抓好劳动法律宣传援助咨询、企业用工管理诊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强化劳动执法检查,提升处理劳动争议效率。加强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水平。加强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健全岗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开展业绩评估考核,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