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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的实践思考/徐凤林
集中要约行动由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启动,通过工会、企业和政府部门三方共同参与的集体协商机制,协商解决劳动者权益问题,提升低薪劳动者工资、激励技能人才薪酬、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低薪劳动者待遇问题,保障劳动者权益。2024年首次全国性部署后,2025年进一步深化推进。
思考一: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的重要支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法规,以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在市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弘扬协商民主理念,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将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途径,建立政府主导、依托三方、工会运作推进机制,强化工会与劳动部门对“集中要约”行动的指导和服务,激发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内在动力。建立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分配机制,激励技术创新,构建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职工队伍,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思考二:实施“以技提薪”赋能产业工人新酬分配制度是构建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引擎
以落实三方责任,部门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合力为举措,围绕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推进集体协商“以技提薪”赋能产业工人、推进集体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三项行动目标,发挥市总工会统领作用,工会搭建协商平台,指导基层工会健全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以传统行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强度大、薪资偏低领域)、新就业形态(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解决超时扣款、劳动强度等问题)、民营企业为集体协商领域,以行业(区域)协商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多层级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拓展工会维权空间。以“新八级”技能岗位工资制、绩效薪酬分配制度、技术创新激励制度、低工资劳动者收入水平、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津贴补贴和福利标准六项协商内容为重点,依法行使要约权,全方位开展集中要约行动。运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强化人社部门对集体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审核监督,提升协商实效。强化企联组织建设,推动企业与职工共赢,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规范民营经济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分配正义。畅通常态化要约机制,依法开展常态化集中要约行动,确保要约效果。完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协商流程、拓展协商内容,在新业态企业、技能人才聚集、用工集中行业(区域)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行业职业技能等级体系,做好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推进集体协商“以技提薪”赋能产业工人、推进集体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三项工作,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搞好协商指导和合同履约审查备案,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依法开展劳动行政执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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