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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徐凤林(3)
(四)坚持注重实效,实现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
以落实“谁执法、谁管理、谁宣传”原则为手段,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立足本职工作,围绕维护国家安全11项内容(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安全),开展常态化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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