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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策/徐凤林(2)
对策三: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
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理清对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的模糊认识,落实“一函两书”制度,重点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安全风险高,组织程度偏低,权利救济困难(解决超时扣款、劳动强度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创造灵活就业岗位,依法合规用工,推进市场化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形态规范化发展。完善政府主导、依托三方、工会运作推进机制,强化工会与劳动部门对“集中要约”行动的指导和服务,以绩效薪酬分配制度、技术创新激励制度、低工资劳动者收入水平、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津贴补贴和福利标准为协商重点,全方位开展集中要约行动。以行业协会、头部企业为重点,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搞好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推进企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协商、区域集体协商,确保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集体合同管理,建立数据库和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为集体合同工作提供信息资源和决策依据。完善安全劳动标准和安全劳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降低劳动安全风险,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建立多种形式多层级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拓展工会维权空间。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对策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
以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为目标,围绕稳定社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发展智慧城市、创造美好生活,全力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用好用足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妥善处理工伤事故,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发挥人大、政协、劳动行政部门作用,构建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劳动保障行政监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完善评价机制,落实激励措施,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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