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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深化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对策/徐凤林(2)
以《集体合同规定》为法治保障,把开展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健全工会组织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的各种制度机制,把握循序渐进,依法合规,职工参与,基层为主原则,严格执行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审议审查和监督检查等协商程序要求,强化工会指导服务开展集体协商的权利,深入开展企业集体协商,行业集体协商,区域集体协商,确保集体合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有机结合,依靠党政,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强集体合同工作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劳动关系双方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督促集体合同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监督,将集体合同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依法监督合同履行,提升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实效。
对策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集体合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素质保证
以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为侧重点,解决基层工会人员少、开展集体合同工作难、协商能力弱等问题。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委员会,专家顾问团、指导站等组织,把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培训工作体制,为集体合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素质保证。抓好集体协商典型培育,推广典型经验,健全宣传制度,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搞好集体合同工作调查研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帮助起草集体合同文本。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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