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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提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素质能力的思考/徐凤林
集体协商指导员是各级总工会从退休人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中选聘,负责指导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组织进行集体协商工作的人员。
最近,笔者通过学习《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新时代提升集体协商指导员素质能力的对策进行了思考,撰文如下,供学术参考。
对策一:深刻理解集体协商指导员参与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打造社会化工作格局
集体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保障制度,是工会组织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者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体协商指导员参与集体协商能够有效提高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性;能够有效整合职工诉求,体现职工意愿,避免劳动关系矛盾激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能够促进理性协商,既满足职工愿望,又顾及企业发展和职工长远利益,保证协商议题、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趋于理性、公正和合理,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和职工双方共赢,利益共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协商理念,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打造党政主导、三方共推、工会运作、企业和职工参与的集体合同社会化工作格局,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对策二:加强集体协商指导与服务,构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体系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利益矛盾的重要机制,是创新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集体协商的指导与服务必须强化制度保障,构建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贸部门和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工会、企业在集体合同工作方面参与政策、反映诉求、调解矛盾、沟通信息、指导服务、规范行为的作用,建立三方协作工作体系,制定三方工作规程,促进三方联合调研、联合督导,努力实现集体合同工作规范化,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严格履行法定集体协商工作程序,不断拓展工资集体协商范围,稳步提高集体协商建制率,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健全工会、法院、人社、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对策三: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优势和作用,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集体合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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