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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工会法律工作的思考/徐凤林(2)
认真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履行工会做好预防、参与协商、主持调解、参加仲裁和诉讼活动的职责,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按照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的步骤,优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用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定程序,节省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力争在仲裁诉讼之前解决劳动争议。积极参与劳动立法和政策制定,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检查,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好劳动合同,完善劳动争议(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排查劳动争议隐患,化解纠纷苗头。认真研究劳动争议案件特点,理清劳动关系双方争议焦点,找准案件调解突破口,遵循合法原则、公正和平等原则、调解优先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双方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理清劳动关系问题、时效问题、二倍工资标准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停工留薪待遇问题、劳动能力鉴定问题;掌握和适用《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厂规厂法”可作为审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平等保护当事人诉求、举证、辩解、陈述和回避的权利。公正、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优先适用调解手段,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办案成本。
四、认真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深刻理解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法律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是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保障职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享有平等法律保护,促进司法公正,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措施保障。履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承办人员的职责,在同级工会的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采取法律机构形式多样、法律援助方式灵活的方法,按照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内容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对职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培训,为签订集体合同提供法律指导服务,为确有经济困难的职工当事人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工会干部等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合同意见指导书、代写法律文书,提供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劳动争议非诉讼代理,民事或行政代理,保障职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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