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调研报告/徐凤林(3)
(四)加强劳动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加强劳动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调解办案能力。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违规办案,多头重复执法,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完善劳动法律监督员选聘、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激励评价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劳动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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