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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点解析/徐凤林(2)
要点三: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提升帮扶解困实效
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为宗旨,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构建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贸部门和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搞好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会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落实工会法人登记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帮助指导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常态化帮扶机制,为困难职工提供困难援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信访援助,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驿站、会站家一体化服务阵地,开展健康保障、温暖关爱、心理关怀等行动。做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送和常态化送温暖活动,扩大帮扶困难职工覆盖面。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提高职工互助保险覆盖面和参保率。搞好劳动法律监督,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提高职工互助保险覆盖面和参保率。优化互助保障产品结构,提高服务会员水平。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搞好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设法律服务窗口,购买第三方服务,依法履行工会调查取证权,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妥善处理工伤事故,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健全失业救济机制,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困难,让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尊严劳动,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要点四:加强“六有”规范化建设,深化工会改革创新
以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为法治保障,加强劳动领域立法,以制定劳动法典为重点,制定与数字时代相适应,与新就业形态相契合的劳动基准法、民主管理法、集体协商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保护规定等新的劳动法律,补齐劳动法律体系短板,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深化工会“六有”规范化建设,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发挥工会四项职能,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四个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构建智慧工会。探索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集中要约活动,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搞好协商指导监督和合同履约审查备案,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扩面提质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工会法官工作室、工会+法院职工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失业救济机制,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参与调处劳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打造工会维权社会化新格局;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沟通协作,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劳动保障执法能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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