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合同工作法理探析/徐凤林(2)
原则二:公平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内容,承担权利义务要公平公正,不能要求一方承担不公平的义务。显失公平合同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愿,因重大误解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对同岗位职工提出不一样工作要求,对劳动者个人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等显失公平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原则三:平等自愿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相同,具有劳动关系平等主体资格,享有平等要求利益的权利,不存在命令与服从关系,以强迫、胁迫、威胁、欺骗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订立劳动合同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愿,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这一原则保证当事人根据自己意愿独立作出决定,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原则四:协商一致原则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只有通过协商达到一致,才能体现平等自愿原则。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这一原则是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行为诚实,提供信息真实,如实陈述情况,不得强制或者欺骗,不能采取其他诱导方式使对方接受条件,忠实履行协议,以实际行动体现诚实信用。因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损一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明确了以欺诈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同时,对当事人存在这种情形的,允许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四、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条款。
五、工作对策
对策一: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提高劳动合同建制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弄清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围绕有劳动关系就签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宣传推行劳动合同的意义,提高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为做好劳动合同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成立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在集体合同工作取得成果基础上,积极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新业态企业、灵活就业和农民工方面倾斜,跟踪和指导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相关企业续签、重签、改签劳动合同,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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