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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思考/徐凤林(2)
思考四:落实劳动保护责任制,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以贯彻实施《吉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为保障,发挥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职能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实施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优化就业服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职称评审政策,搞好劳动者底线权益保障,制定符合市场规律的涉及劳动者权益制度规则和合理分配制度,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保证末端完成工作任务基本支出,保障劳动者合理劳动报酬。加强劳动争议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调解纠纷的业务指导,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专业化进程,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网约司机之家;开展送健康、送清凉、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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