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之探/翟峰
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之探
翟 峰
据2025年3月19 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而公布的《2023年新闻出版统计公报》之相关讯息,仅当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总收入即达1.6万亿多元。
可见,我国近些年的数字出版业呈快速增长态势,其总量已跃居世界前列。
然而,随着数字作品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包括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数字办公类文章在内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如前些年有关中华书局起诉作为国内生产和销售数字书的龙头企业汉王科技擅自收入其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侵权一案,即曾引起国内外出版界和相关学术界、法律界一时的广泛而又热切地关注。
确实,相较于传统阅读方式,电子阅读的兴起,使包括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在内的不少网络作品皆可在网上免费阅读和使用,阅用者亦逐渐形成了“网上阅用包括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在内的数字版权读物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
例如,笔者通过 “百度” “谷歌”等搜索引擎输入“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下载”几个关键字,即可看到至少有逾万条与“数字办公类著作暨文章下载”有关的信息。
其中,不少数字办公(或数字文秘)网站提供的数字办公类作品下载,皆系在其网站注册后即可免费阅用的。而这些提供办公类数字作品下载的电子网站,却往往并不拥有或不曾拥有其法定的知识产权。
可见,不仅数字书的盗版问题愈来愈令广大数字办公(或数字文秘)作者和出版社头疼不已,而且愈来愈多的办公类著作暨文章的数字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亦愈来愈令广大数字办公类(或数字文秘)作者及其原出版、发表单位头疼不已。
为此,笔者特从著作权与知识产权暨电子数字知识产权到网络知识产权的演变,以及电子数字办公类(或数字文秘)著作暨文章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这两个方面,对与其相关的问题,在此作一必要探析。
一、关于著作权与知识产权暨数字知识产权到网络知识产权的演变
说到电子办公类著作暨文章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即首先应了解著作权与知识产权暨数字知识产权到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常识及其演变。
知识产权是一门非常切近实用的法律制度,同时它的发展也是适应技术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在不断地向前发展。
例如,博客作为一种适应电子数字技术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的载体,即作为我们现在所说的博客的方式、在网上写作的这种模式,它所创作的作品、所写的文字,只要是符合著作权法所要求的具有原创性,不管它是什么方式创作,也不管是多少人创作,不管它可以被多少人看到,同样它应受到著作权保护,同样享有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并不会因为形式的不同而获得的权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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