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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逻辑解析与符号表达——兼论夫妻作为被继承人其共有财产遗产在法定继承时混同继承与相互继承的等效性原理/李新辉(3)
D代表被继承人集合,假定该集合中有λ个元素,λ为0或者≦v的正整数,即0≦λ≦v,则Dλ={D0、D1、D2、…、Dv }。当λ=0时,Dλ为Ø,Dλ=D0=0,此时无被继承人;当λ=1时,常见的是D={H}或者D={W};当λ=2时,常见的是D={H、W},也即本文讨论的情形。
以下注意,本文是针对夫妻作为被继承人展开讨论的,为了简化,把DH简写为H,把DW简写为W,但读者应当切记,此时的H、W定位均是被继承人角色,不是一般的继承人。
SU代表继承人集合,假定该集合中有τ个元素,τ为0或者≦w的正整数,即0≦τ≦w,则SUτ={SU0、SU1、SU2、…、SUw}。当τ=0时,SUτ为Ø,SUτ=SU0=0,此时无继承人。
3. 继承系数和继承值
本文提出至关重要的一个概念——继承系数,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是否继承及继承份额多少的一项量化的、可计算的数值。继承系数用符号q代表。
q的取值范围为0到1之间的自然数,即0≦q≦1。当q=0时,表示不继承,即放弃继承;当0<q<1时,表示继承且部分继承;当q=1时,表示继承且全部继承。
显然,存在如下推论(推论1):对某个被继承人来讲,其所有继承人对该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系数之和为1,即
∑_(τ=0)^w&#9618;qSU=qSU0+qSU1+qSU2+&#8943;+qSUw=1
本文提出另一个重要概念——继承值,即某个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的遗产通过继承取得的价值就是继承值。继承值用符号Q代表。
Q的取值范围为0到△之间的数值,即0≦Q≦△。当Q=0时,表示不继承,即放弃继承;当0<Q<△时,表示继承且部分继承;当Q=△时,表示继承且全部继承。
显然,存在如下推论(推论2):某个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值等于该继承人的继承系数与被继承人遗产总价值的乘积,即
QSU=△SU=q*△
同样,存在如下推论(推论3):所有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值之和等于各继承人的继承系数与被继承人遗产价值的乘积之和,该和等于被继承人遗产的总价值。即
∑_(τ=0)^w&#9618;〖QSU=〗 QSU0+QSU1+QSU2+&#8943;+QSUw
=△SU0+△SU1+△SU2+&#8943;+△SUw=qSU0*△+qSU1*△+qSU2*△+&#8943;+qSUw*△
=( qSU0+qSU1+qSU2+&#8943;+qS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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