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知社会管理中的工会角色/张建国
此文原载2006年第14期全国总工会主管的公开发行的《工会信息》杂志,列入封面“信息导读”;获2006年度全国工会好信息二等奖;在纪念《工会信息》杂志创刊20周年出版的《新时期工会信息选粹》一书“前言”中,被誉为4篇“颇具影响力”的调研类文章之一。这篇文章首次用社会学原理,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独特社会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性质、地位决定了自己在社会管理这一大舞台中所扮演的角色是配角,也就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配角。准确地认知工会的这一社会角色,对于有效发挥自身的独特社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会的社会角色是党和政府的配角,其具有两种基本的社会身份,即职工具体利益的维护者和职工群众的教育者,并具有自身特有的表现社会身份的基本行为模式或出力方式。
工会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配角,具有多种社会身份,也行使着不同的社会行为。工会的基本社会身份有两种:一种是职工具体利益的代表者或维护者;还有一种是职工群众的教育者。前者是工会最基本的社会身份;后者主要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定位的,目的是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维护好工人阶级的总体利益。
有人主张将工会这两种基本的社会身份合二为一,我认为不行,因为科技文化教育是职工的权益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就很难说是职工的权益问题,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性质又决定了自己的这一身份不可或缺。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这两种基本的社会身份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冲突。我认为,在国家利益与职工利益根本性一致的条件下,工会扮演这两种社会身份的角色也绝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冲突,因为,当职工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双赢原则,通过妥当的方式或必要的磨合来得到解决。
当然,工会这两种基本的社会身份也会随形势和工会主要任务的变化而有主次之分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最基本(主要)的社会身份应该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或代表者。工会这两种基本的社会身份具体延伸开来,还可以有职工群众的组织者、劳动关系的协调者、社会权利的监督者、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者、经济建设的参与者、职工参政议政的组织者与代表者,等等。
表现工会社会身份的基本行为模式或出力方式主要有:一是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比武、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二是代表和组织职工通过参加有关机构和会议、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以及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渠道,参与立法,参与政府涉及职工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决策;三是代表职工参加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负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四是代表职工与政府对话,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五是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生活服务、困难补助、互助互济等活动;六是采用群众性活动和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向职工群众灌输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主张,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七是开展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培训以及文学、文艺、体育、图书阅览、文化休息等职工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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