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保障性公租房地方立法意义探论/翟峰(7)
鉴此,中共中央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则进一步明确,全国耕地保护任务目标为18.65亿亩,保持到2035年不变。
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据此,就土地来说,则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因此,我国耕地面积必须保持18.65亿亩,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据此,制定城市保障性公租房管理的地方法规,如若将上述土地资源的物品属性写入法条,则有利依法规范公共租赁房所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
其五、制定城市保障性公租房管理的地方法规,有利为公共租赁房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法治保障。
由于公共租赁房具有社会保障作用、对投资品的供给和消费具有拉动作用、对缩小社会收入差距还具有平衡作用,因而有利为公共租赁房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重大发展的影响而提供一定的法治保障。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由于自然资源禀赋以及人与人能力之间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不均衡性,从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收益分配上的巨大差别性。而这种差别性主要又体现在其基本需求上,即不少家庭由于支付能力不足而买不起住房。
然而,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具有租金稳定、价格低廉、方便调控等优势,因而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例如,目前世界各国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含公共租赁房)占20%左右,从而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则,由于建设公共租赁房有助于拉动当地供给和需求,因而政府对建设公共租赁房的投资有利直接拉动该领域内的供给,因而使社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
再如,政府近几年对保障房的投资,在有效增加住房供给和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同时,也拉动了钢铁、水泥等建材的生产和消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共租赁房的分配还有助于平衡社会的收入差距。
如我国政府针对城市居民收入存在一定差距,而这种收入差距又导致了住房占有的巨大差异的这一现状,通过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而使一部分城市中低收入者以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入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们收入上的差距。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对低收入者购房的支持,往往采取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公共租赁房的方式,这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低收入者的利益。
正因公共租赁房在上述社会保障方面,对投资品的供给和消费的拉动方面,以及对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平衡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我国各地通过制定其省域范畴内的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就是为规范和加快当地公共租赁房建设,从而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而提供了一定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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