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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保障性公租房地方立法意义探论/翟峰(8)
(注:本文的主要观点及其相关论述曾以《省域范畴内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地方性立法意义探索》为题刊发于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主办《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季刊)总第20期,作者在此文基础上,结合现实相关实情,作了相应新扩论。)

作者简介:翟峰,法学和政治学写作爱好者、多栖作者、相关领域学者,曾任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多年;曾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先后吸收为中国散文学会、中国法学会会员,1996年至2006年聘为《法制日报》特约撰稿人,2003年至2011年聘为《中国人大》杂志社特约记者,2012年以来先后聘任或聘为九三学社中央人口资源环境专委会委员、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省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曾在人民日报、中国政协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旅游报、中国绿色时报等报纸和中国人大、中国统一战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民主与科学、中国循环经济、环境经济、中华环保、城乡建设、人与自然、资源与人居环境、决策咨询、西部论坛、乡村振兴等杂志发表调研文稿;曾获人民日报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制度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民主党派中央(九三学社)年度调研成果优秀奖等奖项;曾出版《翟峰履职笔记》《人大代表履职谈》《边工作边学习》《翟峰博客文选》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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