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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二项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新措施值得商榷/微尘(3)
综上所述,建议行政机关在制订规范性文件时,应牢记:对于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即不可为”;而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无禁止即可为”。
20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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