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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车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臧恩富(5)
3)、该人的子女或继子女(the person’s child or stepchild);
4)、该人的兄弟(the person’s brother);
5)、该人的姐妹(the person’s sister);
6)、搭顺风车的人(a hitchhiker)[6]

在美国,司机或车主对无偿搭车人应尽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相当于财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an owner or occupier of property)对于允许进入其财产的人(licensee)所应承担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即只在希望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时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liable to the licensee only for willful or wanton injury)。财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有义务警告被允许进入人该场所中存在的对被允许进入人有不合理伤害风险的已知的危险状态,并且财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知道被允许进入人不知道且不太可能发现该危险状态。但财产的主人或占有人对被允许进入人来说没有检查缺陷或修理已知缺陷的义务。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只是有义务对被允许进入人不希望或放任地过错行事。[7]

总之,司机或车主对无偿搭车人应尽的注意义务要低,相对于有偿乘车中车主或司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应减轻或免除施惠的车主或司机的责任,只有在司机或车主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有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司机或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对无偿搭车人的人身损害应承担责任?

1、 司机或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即使在无偿搭车的情况下,若司机或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酒后驾车、超高速驾车、飙车,明知刹车有问题而仍然驾车、当无偿搭车人已经要求司机停车或要求下车的情况下,司机仍然不计后果地继续开车等等,司机或车主仍应对无偿搭车人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司机或车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有过错的。
因司机或车主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司机或车主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 司机或车主无过错的独立事故中,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判令车主或司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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