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职业道德/刘城志(9)
作为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法治社会中的法律职业是一个享有很高社会地位的社会精英团体,而作为这种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则是其职业道德。一个职业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取决于其是否拥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拥有社会公信和社会尊重,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社会对它的道德评价。法律职业道德不仅使法律职业具有足够的职业道德内涵,而且还因为这种职业道德所贯穿的服务于社会的精神,而使它同时具有充分的社会道德内涵。正是这种充足的道德内涵,才有效地支撑和巩固了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
注 释 :
①[美]伯尔曼著 贺卫方译《法律与革命》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第43页
②田有成著《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于运用》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年版 第18页
③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第374页
④孙晓楼《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8页
⑤李本森主编《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第75页
⑥高洪斌 谈检察官职业道德之构件 载《人民司法》2002年第二期
⑦沈忠俊等著 《司法道德新论》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第3-18页
⑧孙笑侠 法学家的技能与伦理 载 《法学研究》2002年第四期
⑨龙宗智《检察制度教程》法律出版社 2002年版 第89页
⑩[日]一桥大学 日本律师与律师道德 载《律师研究》2002年第一期
参考文献 :
①王秉中 《简明伦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②邓基联主编《法官法与检察官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4年版
③孙笑侠等著《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④李本森主编 《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⑤张文显《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⑥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法理学荟萃》2003年卷 2004年版
⑦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法理学荟萃》2004年卷 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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