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与社会公正/苗 勇(10)
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政治动乱之后,人心思治,人心思法,人们也重新认识了检察工作。在征求对1978年宪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时,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解放军八大军区,35个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异口同声地提出了恢复检察机关的建议,反映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愿望。(43)
长期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人类制度敢保证无辜者永远不会获罪,而罪人一定会受到惩罚。然而,如果法定诉讼程序受到尊重,审判能够公开、公正地进行,人类的错误一定能被降低到最小程度。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检察监督。没有了检察权的社会,司法恐怖将会笼罩人间,人人将生活在生命、自由、财产没有保障的黑暗的社会之中。这难道是危言耸听的吗?!
3、从检察权的实施,看其对社会公正实现的重要意义。
检察实践的每一个发展,都是顺应社会公正的需要而产生的,都为社会公正的实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就连检察权发育缓慢的英国,也对检察权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它们承认的原则是:如果要有效地实施刑法,就需要在中央政府的监督下,由国家任命的检察官们作出贡献。而这种监督,由具备英国总检察长的多方面特点的国家官员去实施。自1879年以来,英格兰和威尔士尝到了检察长存在的甜头,在十九世纪大部分时期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它冲击了全国各地玷污刑法实施腐败现象。”(44)《联合国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对检察官的社会功能给予了极高的也是恰如其分的评价:“鉴于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具有决定性作用,有关履行其重要职责的规则应促进其尊重并按照上述原则行事,从而有助于刑事司法公平而合理,并有效地保护公民免受犯罪行为的侵害”。(45)
我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重任,为维护社会公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下是主要检察业务情况。
一、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单位:件)
年份 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侵权犯罪
1979——1982 3.3万余件 1.4万余件
1983——1987 15.5万多件 3,5万多件
1988——1992 214318 11542
1993——1997 234778 27718
1998——2002 171927 35176
二、审查起诉情况
年 份 提起公诉 按照二审程序抗 诉 不起诉
1979——1982 19.7万余人 缺少数据 0.3万余人
1983——1987 216万余件 1万多件 2.6万多件
1988——1992 2507747人 10280件 153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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