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立法成本/刘建昆(8)
将成本-收益分析列入立法程序,将有助于我国立法真正走向科学化的道路。
最后,在一些相关工作上仍需继续努力。例如对立法上作者素质的提高、对立法技术的重视、对执法和司法者的法律教育、对其他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的培养等必须持续有效的进行。当前,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颁布施行的时机,对我国现行立法进行一定规模的修订工作也是必要的。
总之,只要充分意识到立法成本在立法工作科学化进程中的重要性,在制度上和实际工作中不断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我国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到来的一天不会很遥远。
(2000年6月完稿,2006年6月重新录入)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