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王瑜(2)
假冒商标是要坐牢的,在现实中,傍名牌的行为和假冒的行为大家还是分得清的,但是大家有一种非常危险的认识。在农村我们都可以看到农民兄弟用的、穿的都是NIKE,PUMA等世界顶级名牌,他们当然不可能购买正牌的世界名牌,他们买的“世界名牌”的价格非常的低廉,名牌的商标是随意贴上去的,这种情况大家可能是司空见惯的,在北京原来的秀水街就以假冒名牌而闻名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假冒的,但是价格相差巨大,无论是中国人还外国人都有很大的购买兴趣。由此大家就产生了一个误解:假冒商标,只要价格差别大,大家明知是假的就不构成“假冒商标罪”,只是普通的商标侵权。这是危险的错误,尽管在现实中很多地方,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处理的,但是这个罪名的构成可不是这样的,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相同的注册商标,只要销售额或收入达到一定的量就构成。现在这样处理,不等于以后还这样处理,这个案子这样处理,不等于那个案子也这样处理。
3、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商标所有人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等。 在非法律人士看来,法律是神秘的,什么是“情节严重”?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这完全是法官自己说的,所以只要把法官搞定就“情节不严重了”,其实法律的适用是非常严格的,法官只能依法判决,普通百姓所能看到的只是基本法律,法律后面的解释,实施细则他们并没有去检索,所以产生误解。关于什么是“情节严重”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下面的内容会引用具体的法律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
刑法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规定了两个处罚档次,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两高解释)以下情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案件中温州人向××的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下,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被判处6个月的拘役应当说是比较轻的,两高解释是2004年12月出台的,该解释的出台明显加重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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