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戒毒的成本分析/李 颖(8)
4、其他因素
除了上文论及的因素以外,还有一些因素也会对劳教戒毒成本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1) 国家政策。国家对待吸毒行为的态度反映到政策上,就会对劳教戒毒成本产生影响,如1990年12月28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禁毒决定》,其中对吸毒者的态度“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到全国第三次禁毒会议后的“复吸一律送劳动教养”,这一政策性调整对吸毒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收容规模、收容总量、人员构成均产生了重要影响,进而直接影响到了劳教戒毒的成本(直接成本、变动成本)。
(2) 舆论宣传。如今,舆论宣传与执法工作结合得日益紧密,反映在各种媒体对政府执法表现出了高度的也是空前的关注,这对提高政府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有所裨益的,但若进行人为炒作甚至给予不合理的负面宣传就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导致成本(社会心理成本)的增加。
四、有效配置劳教戒毒成本(资源)的途径
进行劳教戒毒成本分析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戒毒成本(资源)的科学配置,而要对戒毒资源进行科学的优化配置,就要考虑到影响该成本的诸多因素。笔者尝试从行政运作机制改革、人事体制改革、加强劳教戒毒预算分配管理等方面论述科学配置劳教戒毒资源的有效途径。
1、行政运作机制改革
劳教单位“大机关、小基层”的行政运作机制制约着资源有效分配目标的实现,如仅机关就占用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业务经费资源。目前,劳教所内设机构中非业务部门和人员数量较多,往往超过1/3,甚至达到近1/2,严重影响了劳教执法工作的职能效果,导致大量成本的浪费,业务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更是折扣了劳教工作效益。因此,改革劳教戒毒所的行政运作机制,缩减非业务部门及人员的设置和编制,让大多数人从非业务工作中游离出来,共同参与戒毒矫治工作,让少数人做决策,使有限的资源集中配置在专门业务活动上。
实现运作机制改革的一个前提性条件是实现财政全额保障,确保“收支两条线”,从而才能在根本上使劳教所从经济与执法的双重定位转变到执法的独立定位,真正实现劳教机关职能的回归。
2、人事体制改革
由于历史因素、政策因素、经济条件薄弱和人事制度的不完善,劳教工作警察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综合性、专业性人才缺乏,虽然,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人事制度的逐步完善,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未能适应劳教戒毒工作的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劳教机关的人事体制,严格戒毒警察的从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戒毒警察的素质影响着戒毒执法成本,因此,提高警察素质是降低劳教戒毒成本投入、优化人才资源的有效途径。同时建立激励与淘汰机制,对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将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骨干岗位,予以重用,将素质不良,不思进取,影响恶劣的人员予以转岗、淘汰,搭建“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性竞争平台,从而,激励先进不断提高、鞭策后进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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