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的思考/潘胜(6)
(四)边学边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以完全照搬的理论体系和实施细则,还要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和个人在实际工作和训练中不断探索、总结。此外我们还要应对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和执法形式,及时掌握现代警用装备的使用,积极开展“检警一体化”工作,推行“警务区”建设等等,这都对当前司法警察培训、履职提出了挑战,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锻炼,在锻炼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在提高中创新。因此,不能把警务技能训练搞成“应试教育”,一旦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又束手无策,这就没有真正起到训练的作用,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在“一懂二会三熟练”的基础上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尽快完善具有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特色的警务技能训练工作,使之制度化、长久化。
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仅有一万二千余名,却担负着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任务,警务技能训练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的训练工作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当务之急是尽快加以完善,有识之士已经提出应该加紧制定《司法警察法》,从而更好地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各项履职行为,使司法警察工作法制化,更好更有效地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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