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杨青贵
构建和谐社会
-------理念篇
一.理念树立
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主张:只有纯粹的普遍性具有价值,个体特征一无是处,甚至危害了更高层次的生活,且社会本位是最好的,人应该为社会而活,这是人区别于其他,人之为人,之所存在的唯一价值。
哲学家黑格尔解释:法的本质是一直自由和权利,精神(意志)是人类的第一天性,是一切之基础,甚至法的第二天性,也是从精神自身产生出来的,由人的意志所体现的精神世界,其产生基础易于理解。
综观二者,我们从其思想中清晰看出,柏拉图对个人意志(自由)进行了排除,较为忽视人自身,过于强调和绝对地坚持社会本位,“一个人应当做他的能力使他所处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这才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正义。相反,黑格尔重视人的意志(自由),认其为人类之第一天性,即先天经验论,其认识和看出基础问题——自由,却忽视社会本位。
我们既不能坚持社会本位,也不能仅仅坚持自由的本位。过分的社会本位易于阻却社会发展和个人意志体现,而过度强调个人本位则无异于“人吃人”的野兽社会生活。据此,在与社会客观现实的影响,当代中国要和谐发展,必须进行一种综合的探索,两者兼容。
其实,人类社会到处充满了自由,我们思维中的影象发出后,与客观外在发出的影象一相符合,于是我们的一直即赋予客观外在。所以,我们易于从外在上发现价值,这就是意志的形成过程,我认为,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欲望,而是将社会移植入人的内心。欲望为基础,含义二基于第一层含义(主要针对其不良作用)。两者严格统一,构成本质———自由,人生的真正目的在于两者结合而来的完美幸福。
作为动物,人先天地具有动物诸如生存等欲望,正因此才带来了以欲望满足不断推动社会反之进步的功效。正如莱克斯.瑞思:“将个体特性视为人类作为的根源”,欲望是人类活动,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权利,赋予他为追求而斗争。作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来就应有最求欲望的权利,赋予他为为追求而斗争。作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来都渴望来自内心的自由,痛恨奴役状况,任何对人先天自由欲望的不合理干涉都是违背我们黑理念的,因为我们渴望的自由是先天绝对性与后天理性作用的结合,我们渴望上帝般自由,认为应有光于是世界上就有了光……。这就是我们基本的自由——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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