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诉行政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八)----成都教师肖坤华诉四川省教育厅教师申诉处理决定一案的评述/何宁湘(7)
【肖坤华反映了学校哪些问题?】
一、公开信I(岂有此理--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 2005年5月10日提交学校,5月11日下午5:30公开):
1、原本要2005年1月31日就应当按照川核地发[2004]11号和川核党[2004]63号文件规定,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发放2004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教职员工发放困难补贴和2004年年终慰问金,但至2005年4月12日前仍拒不发放。
2、肖坤华以学校一名教师、学校工会委员身份,多次要求刘伟校长执行主管局文件,但遭到无理拒绝。
3、刘伟威胁要让肖坤华“离开学校”、“离开教学岗位”。
4、刘伟擅自拆封电大考试试卷。
5、学校向学生提供盗版教材。
6、2004年教师节前,学校强令怀孕教师陈芳辞职。
7、学校女职工liuyan不堪陪领导“玩、吃、喝”被迫辞职。
8、3年学制,交学费,但两年就毕业离校。
9、学校的实作室、实作设备较少,与学校所称的“部属重点”不符。
10、“招生串串”每招收一名学生得回扣1000元
11、学生长期旷课,不参加考试,只要交补考费即可毕业。
二、学校之"黑"(2005年5月10日,5月11日下午5:30公开):
1、欺骗应聘教师:(1)月薪平均1500元,实际基本工资平均320元,课时费10元/学时,实习/上机/晚自习等5元/学时,按每周25课时计算,也拿不到1500元。(2)带薪休假,寒暑假只能享受300元基本工资,远远低于学校所在地新都区的400元最低工资的规定。
2、欺骗在校教师:(1)未兑现报销招生通讯费;(2)老师为学校联系生源但不计算招生任务,1000元的回扣只有“串串”能得到。
3、欺骗学生及家长:(1)公办学校只是名,实际是由刘伟一人经营的私营学校,国有资产失控。(2)学校已下地方,系刘伟个人与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合资,已不符合部属重点。(3)学校教学设备极差。
4、欺骗国家与社会:(1)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部分员工、教师职称及学历系假造,欺骗教育行政部门。(2)毕业生素质高。学生可不到校,长期旷课,交清学费、补考费,二年期满即可毕业。
三、公开信II(鱼死而网不破--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II) 2005年6月6日):
1、再次披露要求刘伟发放津贴、困难补助、2005年4月12日请假到主管局找学校黎董事长、金局反映情况后,遭学校打击报复的事实。
总共19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