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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重构/王立军(3)

(2)故意重伤谋杀罪。这是指没有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行为人出于重伤的故意而不是杀人的故意实施了直接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行为。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有这样的规定,构成故意重伤谋杀罪要求必须是在实施重伤行为的过程中,直接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而且行为人没有减免处罚的理由,否则就不能按照故意重伤谋杀罪处理。(这种犯罪多少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有些类似。

(3)重罪——谋杀罪。这是指行为人在实行或着手实行重罪的过程中造成故意或非故意死亡的情形。一般认为,象强奸、抢劫、盗窃、纵火、破门入户企图犯重罪等都被视为重罪,行为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则构成重罪——谋杀罪。美国联邦刑法第452条之中有这样的规定:谋杀谓以恶意的预谋非法杀人。……;或者在放火、强奸、窃盗或强盗时杀人,或者在企图放火、强奸、窃盗或强盗时杀人;……。这就是关于重罪——谋杀罪的规定。

(4)极端轻率谋杀罪。行为人实施了一般人都认为是无可辩解的极其轻率的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的非常高度的冒险性,尽管行为人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意图,但实际上发生了他人死亡结果的情况,在英美法系国家被认为属于极端轻率的谋杀行为,属于谋杀罪的范畴。

2、非预谋杀人罪

与谋杀罪相对应,非预谋杀人罪是那种主观上没有预谋的恶意,但实施了非法终止他人生命的行为,而又不能按照其他种类的谋杀罪处理的情况。现在意义上的非预谋杀人,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几种:

(1)激情杀人。激情杀人是非预谋故意杀人的典型形式,它是指具有减轻情节的故意杀人行为,如被告人在极端盛怒之下实施的杀人行为。按照心理学的分析,行为人在处于激情的心理状况下,其控制自己的能力有所减弱,而且这种激情若属于正常的激情,立法一般减免其处罚。

(2)精神异常。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的情况下,其正处于精神异常的状态,一般不会认为属于谋杀罪,而认定为非预谋杀人罪。

(3)在防卫的过程中发生的杀人行为。行为人在防卫的过程中发生了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由于防卫的存在使得行为人有了减免处罚的理由。

(4)法律上无效的紧急避险。迫于自然压力,为拯救自己而故意杀死无辜的他人。这一般不能成立合法的辩护事由,而是法律上无效的紧急避险。虽然不能成立紧急避险,但毕竟存在较为特殊的情节,因而减轻为非谋杀罪。

(5)其他故意杀人行为。自愿醉态下的杀人行为、帮助他人杀人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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