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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议题谈判的成果与展望—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下)/严海(15)

  (一) 中国公共健康和药品获得情况概述 

  1. 中国的公共健康状况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是不容低估的。我国人口众多,经济总体水平不发达,医疗资源不足,卫生事业整体情况落后,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卫生状况的确堪忧。近些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卫生状况得到一定改善,但是目前的形势依然很严峻。[189]  

  2003 年非典型肺炎(SARS)病毒席卷我国许多省份,在短短数月时间呢,出现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 5327 例,治愈出院 4959 例,死亡 349 例。 当 SARS 病毒刚离开不久,禽流感又在我国某些地区出现,这也是一种传染性极高、致死性极强的一种传染病。在各方的努力下,这两种传染病最终得以平息下来。但我国公共健康的另一隐患——艾滋病,和世界很多国家面临的状况一样,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克服。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35630例,其中艾滋病患者31143例,累计死亡7773例。[190] 这一数字对于中国13 亿人口而言,显然还未构成公共健康危机。但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疗和控制,艾滋病将很快在我国广泛流行。 

  2. 中国的药品可及性状况 

  面对这样的公共健康状况,一方面,我国政府在公共健康药品的获得问题上采取了颇有成效的措施和途径。这些措施和途径包括:与医药公司协商降价;对 2002~2006年度的进口抗 HIV 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同国外的制药公司协商实现本地化生产;同某些医药公司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多个合作项目,帮助少量感染者获得一些免费的药品等。[191] 另外,我国政府正在构筑医疗保险体系,而且为了防范突发传染性疾病,2003年5月9日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措施都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的公共健康。 

  但另一方面,我国在药品的获得问题上存在困难。要解决84万艾滋病感染者的治疗问题,每年就需29.4亿药物经费。[192] 这个数字无论对政府还是个人无疑都是天价。药价高昂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专利保护。而抗艾滋病的药品专利(尤其是基础药品专利)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专利权人手中,我国国产抗艾滋病药品少之又之,即使我国能生产该类药品,还要向基础药品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费,药品成本还是不低。另外,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尚很脆弱,有待加强。首先,从覆盖情况来看,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1.37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人口1.79亿人,[193] 以13亿的人口基数计算,医保覆盖率不到总人口的24%,且参保对象均为“城镇职工”,没有覆盖到农村人口;其次,从公共健康疾病的感染人口的城乡分布来看,感染者多在农村,如我国 80%的艾滋感染者在农村,[194] 农村普遍收入偏低的状况使药品的获得更难;再者,从药品的可选择性来看,国内的药品选择非常有限,很多新型的药物都没有出现在国内市场,给临床治疗过程中用药的选择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我们无法高枕无忧,还必须加强公共健康维护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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