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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社会心理原因分析/张艳辉(5)

(三)居住环境的不良因素
除了家庭,学校,生活居住的环境对一个人的行为也产生重要的作用。
⑴周围生活环境中的不同人物个体,事物,现象都会为青少年提供了不同的榜样。例如生活在城市的城乡结合地区的青少年,由于周围的治安比较混乱,各类犯罪活动也相对较多,平时的所见所闻都会对他内心形成不良的影响,周围犯罪分子的教唆、引诱,是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的直接诱因。
⑵现在城市居住环境的“孤立化”,单居、杂住、人们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关心减少,相互隔阂冷漠,不易建立社区犯罪防控体系,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机会和条件,所以盗窃、抢劫等一般的经济犯罪在城市社区极为严重。

(四)工作和职业环境因素
当成年人进入社会之后,大多数都走上了工作岗位,工作环境与同时关系对成年人的继续社会化有着重要影响。首先,工作性质同某些特殊的犯罪种类紧密相关,这主要体现在对职务型犯罪的影响上,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是权利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披着所谓合法外衣,巧立名目,进行犯罪活动。例如,贪污贿赂罪就通常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主要是由某些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实施的。其次,工作环境与犯罪率高低也有重要关系,例如,内部纪律严明、管理机智健全的单位犯罪率要低于纪律松弛、管理涣散的单位。职业的专业性可能为某些犯罪提供了方便条件。例如一个20多岁的直接和钱打交道的银行小职员,属于捞一笔就跑的人,典型的离子是28岁出逃的中国银行南海分行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和储蓄员麦容辉。

综上分析,经济犯罪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实施都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可说为某种犯罪现象的产生都是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必然。




参考文献:
《犯罪心理学》 肖兴政 郝志伦主编 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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