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研究/周禅(14)
多层次销售的定义清晰的区分了多层次销售和金字塔销售,多层次销售是通过直销商组成的网络向最终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直销商获取利润的来源来自于产品本身的利润空间和自己与下线所销售产品数额所提取的佣金。
(b) 对销售层次的限制
在生产商或者批发商与最终消费者之间,只能允许存在一个直销商 。
该法就是通过禁止多层次销售的层数来限制多层次销售。许多公司都是通过销售商网络来销售产品给最终消费者。最低层的销售商不会直接从公司购买产品而是从他们的推荐人那里购买产品,同时他们的推荐人也是从推荐人的推荐人手中购买产品。这样一个连锁式的销售方式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产品变得更昂贵。这个西班牙多层次销售法禁止多层次销售的运作并且完全不同于其它国家的法律规定。这样,直销商只能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而不能再通过其他直销商进行再销售,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言的单层次直销。
(c)公司与直销商关系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该法第3条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组织相应的产品销售和服务的提供,a)整个组织和直销商的经济利润并不是唯一来自于对最终消费者的产品(服务)销售(提供),而是来自于新直销员的招募,或者b)直销商没有与公司订立工作合同或者没有达到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相关的法律要求,或者c)在没有买回条款前提下对新直销商设以最低的商品购买负担 。
该条规定了公司中直销商的地位,销售商只能获得与商业活动(商品和服务)相关的报酬,这里利润不能来自于任何的招募活动。商业活动必须保证公司与销售人员之间拥有一个工作合同并雇用销售人员,或者销售商拥有独立的销售资格,为保证一个独立的商业活动,销售资格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买回:除非拥有买回保证外,任何最低产品量的购买负担都被法律所禁止。这个条款防止只招募而无实际产品销售的风险。并且公司不能通过销售货物给其直销商来获利。
(d)计划的加入
第4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生产商或者批发商和销售网络的管理人都不能有这样的加入条件,入门费或者购买负担与产品的价值不一致以及发给直销商的促销、信息、教育资料价值与市场上同样或相似资料价格不一致并且这些数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当直销商加入该体系的时候被要求支付费用实际上是不被禁止的。如果这些费用和产品以及资料价值相当,法律是允许这些费用存在的。二这些产品、资料和手册是要求同市场同等(相似)产品进行比较的,当然其他的法律会具体的规定销售人员支付的最大数额 。
B金字塔计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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